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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3-09-10 16:33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宁政办发[2009]108号)、《南京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的规定,按照《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要求,现发布《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下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83637670。   

 

一、概述    

 

    2012年市经信委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全市工业经济克服了生产成本上涨、市场需求不足等诸多矛盾,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围绕市经信委中心工作,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搞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及时传达各类会议及文件精神,组织全委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条例规定;加强安全保密工作。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确处理好“保密与公开”关系,进一步落实审批制度,做好专人审查工作,对上网信息进行严格把关。认真做好经信动态、财经新闻、图片新闻、通知/通告、本委发文、政策法规、政策解读等政务信息公开栏目信息工作。 

 

二、认真落实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工作  

 

1、建立委机关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为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市经信委成立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工作机构设在委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信息上线公开。 

 

2、建立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各处室明确信息联络员,负责本处室信息公开、经信动态、经信专栏等信息,相关专业处室负责搜集国家、省市最新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知识库等信息。 

 

三、落实信息公开制度   

1、进一步完善和修改信息公开制度。在原市经委信息公开制度的基础上,针对门户网站建设新的要求,完善和修改信息公开制度,对信息的要素、完整性、时效性等作出明确要求。  

 

2、建立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为保证信息内容的安全性、信息要素的完整性等,市经信委建立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拟定信息的处室把握信息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分管领导审阅,办公室负责最终审核和把关。   

 

四、认真做好信息载体建设和信息发布工作  

加强门户网站载体建设。一是建设标准统一、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电子政务平台。二是营造共建共享、互联互通、综合应用的电子政务建设环境。三是融合市经信委各自独立的业务系统,解决数据冗余、离散及不一致等问题。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认真做好信息发布工作。2012年,市经信委门户网站更新信息894条;新闻发布会总数5场(牵头单位市政府);认真做好申请公开工作,市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2条(均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当面申请数10条,电话咨询106条。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市经信委2012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也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七、政府支出与收费   

 

1、工作人员情况:2个兼职工作人员; 

 

2、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无 ; 

 

3、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信息公开费用支出:无; 

 

4、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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