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集对《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锂离子电池安全要求》等12项强制性 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意见
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时间:2024-06-26 11:30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根据标准化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申请立项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锂离子电池安全要求》等1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予以公示(见附件1、2),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24日。如对拟立项标准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标准立项反馈意见表》(见附件3)并反馈至我司,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强制性国家标准立项公示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6月25日-2024年7月24日
联系电话:010-68205261
附件:
1.《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锂离子电池安全要求》等1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征求意见稿)
2.强制性国家标准立项建议书
3.标准立项反馈意见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24年6月25日
备注:相关附件请访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获取。
苏公网安备 320105020101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