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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26年第2号
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时间:2026-02-24 13:36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5年第25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26—2027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5年第2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许可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403批)以及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的《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八十二批)、《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七批)予以公告。

附件:

1.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403批).doc        

2.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八十二批).doc     

3.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七批).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6年2月9日

备注:相关附件请访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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