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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12947218/2025-77282 | 信息分类: | 工业、交通 / 公示公告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生成日期: | 2025-11-11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南京市“十五五”新一代信息通信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及相关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十五五;新一代信息通信产业发展规划 | |
| 内容概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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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南京市“十五五”新一代信息通信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及相关咨询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设备采购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01号文荟大厦5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667-252JIBEP3262
2.项目名称:《南京市“十五五”新一代信息通信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及相关咨询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60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6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5.采购需求:《南京市“十五五”新一代信息通信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及相关咨询服务,落实国家、江苏省关于信息通信业发展的要求,围绕“十五五”时期南京市新一代信息通信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评估“十四五”时期南京新一代信息通信产业发展情况,研判国内外新一代信息通信产业发展趋势,明确南京新一代信息通信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任务,谋划南京新一代信息通信产业发展思路和实施路径,编制《南京市“十五五”新一代信息通信产业发展规划》,并为南京市新一代信息通信产业发展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6月30日前提交最终成果,具体时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料或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月份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中标后不接受分包、转包;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5)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1日起至11月18日每日9:00—17:00(双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省设备采购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01号文荟大厦5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每页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授权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2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设备采购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开标一室(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01号文荟大厦5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本U盘一份(正本盖章扫描件)。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信用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材料须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投标人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投标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
更正公告。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牡丹江街新城大厦17楼
联系人:龚元
联系电话:025-687887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设备采购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01号文荟大厦五楼
联系方式:王汝宝、浦芳芳025-83718532
邮 箱:jibep0616@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汝宝、浦芳芳
电 话:025-83718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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