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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12947218/2026-27155 | 信息分类: | 工业、交通 / 公示公告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生成日期: | 2026-05-06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关于做好2026年度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绿色工业;绿色工业园区 | |
| 内容概览: | |||
| 在线链接地址: | |||
| 文件下载: | |||
各区工信局,江北新区、江宁开发区经发局:
为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工信节能〔2026〕108号,附件1)要求,现就做好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申报要求。申报企业、园区须满足附件1中明确的基本条件,不存在各类不得申报情况。属于2025年国家绿色工厂重点支持的53个重点行业(具体清单见附件2)的企业,须按照相应行业评价要求进行自评价,自评总分达到60分及以上;不在清单范围的行业企业按照通则进行自评价,自评总分应达到80分及以上;园区须按照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进行自评价,自评总分应达到75分及以上。
2、申报流程。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园区于2026年7月1日-30日登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上政务服务旗舰店(网址:https://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index.html)进行申报(认定遴选类申报—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申报模块),如实自主填报申报表并完成自评价,按要求上传有关佐证材料,并向所在板块工信局(经发局)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含目录及佐证材料,封面加盖公章)。本次申报无需提交第三方评价报告。如发现存在数据或材料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照省工信厅有关要求处理。
3、审核推荐。各板块工信局(经发局)应对本辖区企业、园区的自评价情况进行初审,重点核查申报单位是否符合基本要求、评价指标数据及佐证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各板块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对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企业、园区形成推荐意见,于8月5日前向市工信局绿色制造处行文推荐,并提交推荐汇总表(附件3、4),同时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
联系方式:绿色制造处,68788878
附件:1.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2.重点行业清单
3.2026年度省级绿色工厂推荐汇总表
4.2026年度省级绿色工业园区推荐汇总表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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