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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涉企行政检查标准
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5-08-06 17:50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序号 | 检查主体 | 检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频次上限 | 检查标准 |
1 |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监控化学品生产经营行为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 | 1次/年 | 符合工信部监控化学品监督检查事项表 |
2 |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用能单位使用能源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二条;《江苏省节约能源条例》第十六条 | 1次/年 | 符合节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强制性能耗标准 |
3 |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节能服务机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二条;《江苏省节约能源条例》第十六条 | 1次/年 | |
4 |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二条;《江苏省节约能源条例》第十六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第十九条;《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 | 1次/年 | |
5 |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的行政检查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实施办法》第四条;《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十九条 | 12次/年 | 符合《民用爆炸物品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管理规程》《民用爆炸物品工程设计安全标准》等 |
6 |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对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的行政检查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第四条 | 12次/年 | |
7 |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对稀土冶炼分离、综合利用等活动的监督检查 | 《稀土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十八条 | 6次/年 | 符合《稀土管理条例》有关要求 |
8 |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企业开展唯一产品识别码备案检查 |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九条、第四十五条;《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 1次/年 | 符合《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管理若干规定》相关规定 |
9 |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南京市无线电管理处 | 无线电频率使用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无线电频率使用和在用无线电台(站)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 1次/年 | 符合无线电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等 |
10 |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南京市无线电管理处 | 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情况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无线电台执照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地面无线电台(站)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无线电频率使用和在用无线电台(站)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 ||
11 |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南京市无线电管理处 | 卫星通信网和设置使用地球站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使用地球站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卫星移动通信系统终端地球站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八条 | 1次/年 | |
12 |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南京市无线电管理处 | 无线电发射设备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八条、第六十八条;《无线电发射设备监督检查办法》 | 1次/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