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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12947218/2022-86127 | 信息分类: | 工业、交通 / 公示公告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生成日期: | 2022-09-02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关于做好中央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中小企业;数字化 | |
| 内容概览: | |||
| 在线链接地址: | |||
| 文件下载: | |||
各区工信局、财政局,江北新区、各国家级开发区经发局、财政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要求,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工信服建〔2022〕446号),现将该文件转发给你们(见附件),并就我市做好中央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开发区)工信、财政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突出我市优势特色产业,精选细分行业和服务平台,发动辖区内符合申报要求、具备较强服务能力的服务平台(含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工业互联网平台等)对照条件积极申报。按照省级要求,我市报送不超过10个细分行业,每个细分行业不超过5家服务平台。市级层面统筹,对产业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基础较好、申报积极的板块将予以适当倾斜。
二、请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发挥熟悉产业、贴近企业的职能优势,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重点面向转型意愿强、经营稳健的“专精特新”企业和优质中小企业(已获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再纳入试点范围)宣传中央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政策,组织动员试点行业中小企业积极参与数字化转型,推动试点中小企业与意向服务平台对接匹配,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助力企业转型升级。
三、请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严格审核把关,切实提高申报质量,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服务平台予以推荐上报。
四、请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于9月5日前按程序联合行文,将苏工信服建〔2022〕446号明确的附件2至附件6等材料,纸质版胶装成册一式7份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马彬,电话:68788795),并将电子文档以Word版形式发送至邮箱527766641@qq.com。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行业处室咨询
1.绿色制造处 彭晨宇 68788871
2.材料工业处 焦君武 68788842
3.装备工业处 朱沧浩 68788930
4.消费品工业处 聂磊 68788877
5.电子信息产业处 龚元 68788783
6.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 林卿 68788858
7.中小企业处 林文文 68788753
市财政局
企业处 路永刚 51808719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工信服建〔2022〕446号)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南京市财政局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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