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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12947218/2025-82363 | 信息分类: | 工业、交通 / 公示公告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生成日期: | 2025-12-05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次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网络安全保险服务 | |
| 内容概览: | |||
| 在线链接地址: | |||
| 文件下载: | |||
各区工信局,江北新区、各国家级开发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次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相关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内容
(一)行业领域
1.电信和互联网领域。基础电信运营商及用户通信业务网络和数据安全,以及大型平台企业、云服务提供商等互联网企业云服务网络和数据安全、云平台及用户安全等。
2.工业领域。工业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等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生产制造系统和管理系统网络安全、工业云安全、工业互联网平台安全和数据安全等;车联网服务平台安全、车联网数据安全等。
3.金融领域。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保险公司、等信息网络、服务器、相关设备网络安全,以及金融业务系统网络安全、客户信息和金融交易数据安全等。
4.其他行业领域。主要保障能源、教育、医疗卫生等重点行业企业网络和数据安全。
(二)重点主体
1.重点企业。提升信息通信行业、原材料工业、装备工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制造业和金融等重点行业企业及重点产业链网络安全水平。
2.中小企业。提升专精特新等优质中小企业全流程网络安全风险管理能力;通过普惠式网络安全保险提升中小微企业网络安全防范水平。
3.产业园区。为重点产业园区入驻企业提供打包式、批量式网络安全保险服务,提升企业网络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和园区整体网络安全服务水平。
4.网络安全产品。承保主流网络安全产品在提供或运维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或财产损失。
二、工作流程
(一)开展案例征集
网络安全保险服务机构及行业企业依据试点对象和内容,可单独或联合相关主体(牵头单位1家,联合单位不超过5家)申报网络安全保险服务典型案例。牵头或联合申报单位中应有至少一家具备保险业务资格。每个主体牵头申报的典型案例总数原则上不超过5个,同一案例不可通过多途径同时申报。
(二)组织试点申报
请各板块工信部门结合属地网络安全保险服务机构、行业企业意愿,组织本地区有条件的网络安全保险服务机构、行业企业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按照附件4要求制定本地试点工作方案,并随同报送属地网络安全保险服务机构、行业企业试点工作方案。
网络安全保险服务机构可联合行业企业制定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方案。行业企业可结合自身风险管理需求,联合网络安全保险服务机构制定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方案。
三、有关要求
1.请各板块工信部门于2025年12月9日前将《网络安全保险服务典型案例申报书》(附件2)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光盘)寄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建设与发展处。我局将遴选优秀网络安全保险服务典型案例推荐至省工信厅。申报书中推荐单位填写“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试点工作方案牵头申报单位请于2025年12月17日前,将《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网络安全保险服务机构)》(附件5)《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方案(行业企业)》(附件6)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电话:025-68788787
电子邮箱:xkckhxj@163.com
寄送地址:南京市江中东路265号新城大厦17F17室
附件:
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次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
2.网络安全保险服务典型案例申报书
3.网络安全保险服务典型案例推荐汇总表
4.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地方主管部门)
5.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网络安全保险服务机构)
6.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方案(行业企业)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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