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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947218/2026-64628 信息分类:    工业、交通 / 公示公告 / 通知
发布机构: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生成日期:    2026-11-03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重点产业人才校企联合班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关 键 词:    定制;培养;订单;先进制造业;产业人才;工信部;联合;定向培养;学生;联合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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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重点产业人才校企联合班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委、江北新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区工信局,江北新区经发局、雨花台区人工智能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培育用好卓越工程师的若干举措(试行)》,聚焦我市“1026”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大校地企协同培养卓越工程师等工程技术人才力度,现将重点产业人才校企联合班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定位

聚焦我市“1026”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需求,通过校企共同确定培养目标、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建课程教材、共组师资队伍、共建实训平台、共同实施考核,面向在校学生和企业在职员工两类群体,构建“职前定向培养、职后技能提升”相衔接的人才培养体系,为我市先进制造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人才支撑。本通知所称的重点产业人才校企联合班,主要包括订单班、定制班两种类型,具体如下:

订单班,是指校企双方以企业明确的人才需求或员工能力提升需求为“订单”,签订联合培养协议,共同确定培养目标、岗位标准、课程体系、教学安排和考核方式,面向在校学生、企业在职员工等群体组建的定向培养班级。面向在校学生时,订单班以毕业后定向进入合作企业就业为主要目标,企业深度参与招生选拔、课程教学、实习实训和考核录用,学生完成培养并考核合格后按协议到企业就业;面向企业在职员工时,订单班以岗位胜任、技能提升、转岗适应、职级晋升和职业发展为主要目标,由企业提出员工技能提升“订单”,员工带薪参训或分段参训,结业后回到相应岗位使用。

定制班,是在校企合作基础上,根据单个企业或整合同类企业的批量人才需求而设计专门课程,由企业指导教师与学校指导教师共同组成教学小组、学生自愿报名参加的定向培养班级。面向在校学生时,定制班侧重行业岗位通用能力和专项技能培养,学生完成培养后可面向多家企业定向推荐就业。面向企业在职员工时,定制班侧重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应用能力更新,岗位专项能力提升,复合型技能拓展以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可由单一企业定制,也可整合同类企业需求联合开设,员工完成定制课程学习和实训考核后,回岗或转岗使用。

二、建设主体

(一)区(园区)。鼓励各区(园区)立足区域产业发展实际,摸排整合辖区内多家龙头及重点企业的人才培养诉求、岗位需求和培训资源,发挥统筹协调和资源集成优势,牵头组织企业与在宁高校对接合作,以定制班等模式开展人才联合培养。

(二)企业。支持企业围绕自身发展战略、技术升级方向和人才紧缺需求,充分发挥用人主体和培养主体作用,通过订单班等模式与在宁高校开展人才联合培养。

三、申报条件

(一)建设主体单位与在宁高校合作开展订单班、定制班人才培养须有较为明确的合作培养协议和方案,培养对象应为企业在职员工或高校在校生;

(二)校企联合班的合作院校须为办学地址位于我市,且已纳入教育部公布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名单》的高等院校;

(三)依托建设主体,自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累计培养人数不低于20人、实际投入不少于100万元(投入金额包含教学实训设备及场地等硬件投入、课程开发与师资等人力资源投入以及其他相关投入);

(四)企业作为建设主体的,须属于我市“1026”先进制造业集群体系,且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或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各区工信部门,对照申报条件,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组织相关主体申报。

(二)材料准备。申报单位按照封面、填写说明、目录、申报书、附件材料顺序打印并装订(一式三份)提交至区工信部门,务必确保所填内容和提交资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无涉密信息。

(三)区级推荐。各区工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查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做好本地区项目的初审并推荐上报。

(四)市级评估。市工信局对申报材料开展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申报主体实际投入金额等情况进行核实,经研究后提出拟支持名单,报市委人才办备案。

五、支持政策

根据《关于培育用好卓越工程师的若干举措(试行)》,对符合条件的校企联合班按建设主体实际投入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最高50万元培养补贴。

六、管理机制

(一)校企联合班的运营及管理由各建设主体和合作高校负责,市工信局做好相关联系服务和跟踪管理工作。

(二)建立责任追究制,对发现存在欺骗、隐瞒、提供虚假信息等行为的申报主体,按照规定认定失信行为并采取相应惩戒措施。

七、工作要求

(一)落实审核推荐责任制。推荐单位须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严把项目质量关。对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严格把关。

(二)申报材料报送要求。各区工信部门确定推荐名单后,将盖章版书面推荐报告(一式两份)及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于11月10日前一并报送至市工信局,盖章扫描件同步报送。

八、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025-86266682

附件:

1. 重点产业人才校企联合班推荐项目汇总表

2. 重点产业人才校企联合班项目申报书

中共南京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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